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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3、不动产权属来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3、不动产权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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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不动产测绘资料、房屋测绘报告、空间界限证明、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等材料。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2.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3.经适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4.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5.单位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6.房屋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流程: 1.办理登记申请的事宜,对于那些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比如有继承的不动产,以及遗赠的不动产和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当事人需要到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需要提交自己的材料。这其中包括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同时需要准备好你的不动产的产权,还要有一个来源证明,这个来源证明可以社区给你办理。 3.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面主要的内容是你个人的一些信息,此时你要如实的进行填写,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咨询具体的工作人员,填写完毕交给登记部门。 4.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全部做好以后,登记机构会先检查你的表格和基本的证明,如果没有问题的话,登记机构就会受理。 5.登记机构接到你的申请以后,开始进行产权资料进行核实,目前这类审核十分严格,需要进行全面的核查。 6.无论是个人申请,还是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证都需要严格审查。通过之后开始给你制作证件。然后会电话通知你收取不动产登记证,取证的时候需要你签字确认,这样就办理完毕。
1、合同原件; 2、本人身份证; 3、一次性或首付款收据(原件); 4、契税收据; 5、维修基金收据。 以上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不动产的登记一般包括三个流程,即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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