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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按照现行政策,公租房备案家庭在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要对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其中,在租赁期间,每年住房保障部门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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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问题而存在的,主要面对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够承担得起的价格出租,房屋所有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那么,公租房可以再出租吗,下文我将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 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 租住公租房将签订租赁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为。如果租住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发现后,可会同产权单位进行审核,按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到法院起诉,也会得到相应支持。
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予申请人享受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4,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并出具受理凭证。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2,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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