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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户口簿;2、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双方的结婚证;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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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登记结婚需要以下文件: 双方都是内地居民所需的以下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 (一)我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二)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华侨一方需要以下材料: (a)我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第四,外国人一方需要以下材料: (一)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本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的。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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