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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迁入政策而定,有些地区(如:苏州等)在该前提下,是不允许迁入户口的; 2、未成年子女迁入苏州户口的,需要...
户口迁出手续一般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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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一)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四)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五)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六)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七)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八)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10)本人或市区家庭户籍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分支、分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11)本人或市区家庭户籍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国大中专学录取,现在毕业2年以上,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12)原籍为市区注销户籍的刑事解释教师(13)在我市大中专科学校录取的外务省全日制学生(14人员)在国公共机关注册了10个居民地区的居民居民地区的居民居住地区(10个居民居住地区的居住地区的刑事解释教师(133)。(13)在中国留地区注册居民居住地区注册的外国籍地区的外国籍地区的外国籍地区注册的外国居民居住地区的外国居民居住地区的外国居住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活管理部门市的外国居住地区(10人员(10人员)
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 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 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避难父母的未成年孩子 5、结婚后避难的外市无业城镇和农村配偶 6、需要避难孩子的城镇退休(无业)的父母或农村男性60岁.女性50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转移后的人申请父母避难的,转移后5年以上可以申请避难孩子的转移,转移后的人均住宅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的最低标准 第二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公司合法录用(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特别录用工作证),连续工作2年以上,同时缴纳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积金,具有大学或中学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接受部署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苏州市学生的大中学毕业生 6、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调动的现任干部、符合搬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评价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者 3、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接受安排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术(职)学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转户口到随州碧桂园,需要正当的理由,如在随州碧桂园购房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随州碧桂园所属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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