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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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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重庆最新婚假的相关规定。2017年重庆市职工享有15天婚假,详细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重庆的婚假是15天,但是公司可以跟员工约定超过15天的婚假,法律并不会禁止,但是公司不得约定少于15天的婚假或者没有婚假。
市卫计委、市人社局20日发布《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从2017年4月1日起,即重庆最新产假规定是婚假从以前的5日调整为15日,男方可休护理假15日。另外,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产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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