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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如果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费用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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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六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三)许可使用期限; (四)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五)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分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双方必须签订的、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的合同。 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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