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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有了判决,法院不应该在执行时要求你提供担保,已经提供担保的也应当及时解除,法院的做法有违法之嫌。而且你作为判决的权利人,房子被卖掉更...
唯一一套住房是基于维持基本生活考虑,并不是一定不可以拍卖。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本来就是债务人的义务,如果所有债务人都抱着一套住房绝对不会被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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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赔偿,经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强制卖房。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这个期限被执行人如果配合就比较快能在3-6个月之内结束,如果不配合一年以上都有可能,首先要申请评估,而且是申请人预交评估费,申请人肯定是申请执行的人,评估之后被执行人还可以提异议,比如评估价格过低,等异议程序也走完,再申请拍卖,同样拍卖费也是申请人预交,拍卖以最终评估价格拍卖,第一次流拍,减10%价格,之后再拍卖,第二次流拍再减10%,第三次再流拍,申请人这时可以提申请接收被拍卖的房产抵债,之后法院下裁定已被拍卖房产抵顶执行款,这时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回购该被拍卖房产,总之评估拍卖房产是个漫长的过程,执行申请人慎重申请,被执行人希望走这个程序,因为可以拖时间。
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 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 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 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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