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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了及时充分地完成破产财产的清算分配,对于破产人对外享有的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应作为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期间附利息的债务是停止计算利息的,重整后企业继续经营的重新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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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企业一旦申请破产,按破产法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偿还责任。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财产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因此,企业破产不是不承担责任,而是依法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所得财产按顺序偿还。当然,清算是在企业的偿还能力范围内。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也需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出资责任。
债权人在破产保护期间不得强制偿还债务。破产企业,即债务人,仍可照常经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继续在市场上交易。但企业的所有重大经营决策都必须经破产法院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重新整合资产,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比以前更强大。但是,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终将进行破产清算。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和农村承包经营者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上级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提供其创始人或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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