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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户口,一般不能单独迁移,应在监护人(父亲)进行户口夫妻投靠的前提下,子女的户口随迁,具体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
1.户口市内移居,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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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网父母的户口上迁移,属于投靠亲属落户的情形;投靠亲属落户情形:1)夫妻投靠。所需材料:户口薄、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2)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户口薄、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所需材料:户口薄、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迁移户口,只能在监护人(家长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等;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7,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应该在家长(监护人)申请户口迁移的同时随迁,具体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的证明; 3、带上上述资料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申请迁移户口(并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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