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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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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股东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2、补偿集体经济组织: (1)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3、补偿农民: (1)放弃统一安置的,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3)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2018年,也是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到12月底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就要全部结束,有部分农民趁着土地确权还没有结束,想在农村建一栋自家的房子,但是需要注意的注意的时,今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在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同时将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对于农村一些违规占用土地的住宅将进行清理,因此在建房的时候,要避免违规建房。我们已经阅读了今年的一些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标准,这就能够充分的说明,我们政府对于农村土地的关心以及保护是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同时也能够说明我们农民这方面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保障的
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二、征收土地知情权三、征收农民调查结果确认权四、申请预征听证权五、参与征收申请权六、征收批准结果知情权七、土地补偿知情权八、调查结果批准权九、补偿方案听证权十、拒绝补偿登记权十一、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配置手续权十二、补偿标准争议权十三、拒绝履行政令权十四、恢复耕作权十五、违法通报权十六、社会保险配置权十六、社会保险配置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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