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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果在犯罪中止行为进行过程中,出现犯罪中止介入因素,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这时要判断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送达有很多种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 如果确实找不到人的,则会公告送达。 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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