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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投资者决定解散;(2)投资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依法吊销营业...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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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在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的时候,还需要登报公告,在登报45天之后再次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这个是需要去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的,在注销公告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个材料就是公司、法人代表等身份证明。 在登报45天之后,需要去工商局再次进行申请,这个时候需要准备好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税务证明、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等相关的治疗,之后去质监局进行注销代码证,需要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北京地区企业的工商档案为500元/件,工本费实报实销(北京工商局A4纸张为2元/张、A3纸张为3元/张)。如需提供发票,另加100元。全国其他地区工商档案1000元/件。可查询档案范围: 1、企业设立的工商档案(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等信息); 2、企业变更的工商档案(包括企业变更事项、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企业变更申请书等); 3、企业注销的基本档案(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企业年检的基本档案(企业年检报告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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