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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
在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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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通常应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下列情况有需要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的;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你可以在你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先要经过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可在六个月后再行起诉,法院一般经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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