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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对于外地人来说,只要您在北京的工作单位给您设立了公积金账户并定期为您缴存公积金,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
不可以:根据《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申请该项的,必须为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当事人的户口不是当地的,不属于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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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在户籍当地购买自营住宅,为购买住宅的所有权人和共享者。2、申请人必须正常。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申请人和配偶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存款地)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外国人在北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1。申请人应出示户籍簿、身份证、暂住证、住房合同和劳动合同。2、工作稳定。3、收入标准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两个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1500元。4、无住房申请人、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城市家庭(住房补贴能力-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转租、转租或者转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 (三)擅自破坏或者装修租赁公共租赁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从事公共租赁住房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承租人拒绝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返还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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