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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后,不再承担责任。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根据...
股东变更后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转让前的责任也需要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认购的出资额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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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出资瑕疵;2.股东抽逃资本;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4.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混同;5.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6.不正当控制;7.脱壳经营。
公司小股东的连带责任取决于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务通常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不能解释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离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有限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预约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东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合,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3、出资不足的补足:4、抽逃出资:5、一人公司的债务: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10.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11、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13、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14、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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