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列行为,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 1)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2)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
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一般是罚款。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的,可以处五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经营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行为,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 1)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2)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如餐饮业的餐具等); 4)利用广告、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5)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工具、辅助设备、服务人员、介绍客户(消费者)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的处罚主要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违法营业额5万元以上,可以处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营业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