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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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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协商解除、即时解除、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金解除、裁减人员解除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解除。 1、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有过错,即时解除:3、劳动者无过错,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4、企业裁减职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2、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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