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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哪些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2021-08-17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综上所述,当一方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胁迫对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当然,行使撤销权有一定条件限制,当事人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一旦逾期,撤销权消灭

相关法规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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