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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
由于被判缓刑不需要进行实际羁押,限制或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因此,严格来说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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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一般在监狱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执行。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出具释放证明。
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罚执行完毕一年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相关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判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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