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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胸口被开水烫伤留一线小疤痕,于05年在区医院动手术,术后非但不能去除疤痕,反而疤痕更大、更厚、更痒。问过其它些机构被告知我属于疤痕增生...
这个保险公司的人伤理赔人员会进行鉴定的,如果有必要的话,保险公司会承担这个费用的,不用你出,如果只是留个疤痕,保险公司会报销买除疤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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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留疤赔偿的的标准要视孩子的伤势情况,及实际发生的费用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第十七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考虑到在部队训练或实战过程中,由于属于高强度、超负荷训练,伤口可能会裂开。但是不是说有伤疤就不能当兵,一般手术伤疤过大是不符合征兵要求的,但是自愈性的伤疤一般会过。你要主动向他们解释你伤疤的原因,不是因为打架所致的,一般没问题的。根据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于疤痕要求的内容如下: 1.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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