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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举证时限问题,各地的法院做法不一,有的虽然规定了举证时限,不限于此.对此我在代理案件时,特别注意这一点,在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中,必须查看...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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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十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十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保险赔付范围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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