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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各地规定不一、如《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
事项名称:办理《变更姓名》受理机构: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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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决定、变更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安机关登记后,新名称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由于没有说明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变更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我们给您提供的改名申请书的范本如下: xxx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x,民族:xx族, 户籍住址: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 改名理由: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十八条第二款: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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