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户籍地的关系 总的来说,在两个相爱的人准备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如果两人的户籍地是完全不同的,那么你们能够办理结婚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满足一方...
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结婚证办理的时候不可不带户口本,如果不带有可能不能领取结婚证,除了户口本还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具户口本、身份证。如果不能出具户口本,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一、结婚登记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二)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是的。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本人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