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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的法律规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都要送入监狱服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
拘留所:拘留嫌疑犯被用于刑事犯罪的嫌疑犯,公安机关还没有查,害怕人逃跑,先关进拘留所,防止嫌疑犯逃跑,隐瞒,自杀等情况,如果嫌疑犯确实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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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有期徒刑15年的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是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统一管理的,所以只要是省内的监狱都有可能执行刑罚。罪犯收监后,监狱会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罪犯家属。《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第十六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第十七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判决生效后,犯人即要从看守所转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之内移送。判决生效,犯人应服刑期不满一年时(在看守所羁押期抵刑期),留在看守所服刑。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时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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