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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证明标准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阶段性,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证明标准。(2)证明标准规定的举证责任主体的不可移动性。我国...
如果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发生,是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即便是有零散证据,而不是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不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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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案的。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口供是证据种类之一,对侦破案件,查证犯罪,抓获犯罪分子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作为证据,它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必须是客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它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无罪的事实、罪重的事实、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告的位置,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很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因此,在提供证据时,很自然地会考虑如果我作出这样的口供,对我是否有利,法院将对我处什么样的刑罚。这样就很有可能避重就轻,或者提供掺有虚假成份的口供,甚至完全是虚假的口供。
诈骗如果没有证据,是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立案了的要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当庭宣告判决的,判决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判决应当在宣告后立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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