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
其分析如下: 办理条件 (1)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新生婴儿落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哈尔滨市落户政策大致有十四种人群,符合以下任何一种的都可以落户哈尔滨,落户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二、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户口已落在就业地后重新改派,就业地在省内的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 三、在哈市有房产的: 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 3.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 4.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哈尔滨市落户政策大致有十四种人群,符合以下任何一种的都可以落户哈尔滨,落户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二、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户口已落在就业地后重新改派,就业地在省内的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 三、在哈市有房产的: 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 3.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 4.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一、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二、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接收单位介绍信);已落在就业地后重新改派,就业地在省内的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三、在哈市有房产的: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3.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4.抵债、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0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