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规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规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到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您起诉离婚的可以到您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适用上述第十二条的规定,但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一方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应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现居住地不满一年的,视为没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国外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不愿回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向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双方都在国外,都在同一个城市,一方可以在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可以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国外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居住地或者婚姻登记地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完成法律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