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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对高管转让股份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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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风险提示:除了股转让限制,还需要注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协商不成,您可以转让您的股份给对方。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后转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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