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宅基地,但没有宅基地可以安排的,村委会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对本村宅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办理的地点:个人原始户籍所在地的房管部门。 2.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非本地户口的,可以去到个人现在生活的城市的房管局,开具本市无住房的证明。 (2)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备的是原件和复印件。 (3)已婚人士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异人士需要携带离婚证;未婚人士需要携带单身证明。 (4)一般情况下异地购房,需要办理两次无住房证明。一次是申请贷款购房时,需要有现所在地的无住房证明;一次是办理契税时,需要有原户籍所在地和现所在地的两份无住房证明。 (5)为本地户口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 (6)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可以不用每位都到场,家庭也可以派一名或几名代表,但是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还是需要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依次经过以下程序:1。向村委会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三是乡镇政府审核。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成后,报国土资源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的村民,应当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地批准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发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1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8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