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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记者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网查阅发现,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规定,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北京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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