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在十五日内上诉,则一审判决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执行判决的相关内容。二、对于上诉期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审 上诉期间 (1)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2)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第164条) (3)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第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上诉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民诉》第166条)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民诉》第166条) 二审审限 (1)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2)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审限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第176条) 在法律实务中,具体还要看法院的排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2007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三十次会议修正同日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条【送达和移送期间】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1、《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该条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提起反诉的诉讼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反诉的构成要件,在现实应用过程中,首先得明确反诉的构成要件,才能正确加以运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民诉解释》第22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