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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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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两周岁为哺乳期界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和孩子的抚养权无关。一般两周岁以下归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原则上来说,2周岁以下的孩子是随女方一起生活的,10周岁以上的,还可以听听孩子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离婚双方的收入条件等客观因素来综合考虑,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越大。女方想要孩子是当然可以的,即便条件不如男方。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于支付数额及支付方式,也是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来判决。数额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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