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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可以不用,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再婚去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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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你第一次婚姻是在当地民政局办的,你说办结婚证他就能查出来,会问你第几次婚姻,不用离婚证; 如果你去其他市或者县领结婚证他们是查不出来的,跨县跨市都是查不出来结婚没有,如果你说离过婚需要离婚证,或者改户口本上,改成离婚也不用拿离婚证。 (当然了,如果换城市登记结婚你说没结过婚他们也是查不出来的,不过未来不知道能不能查出来导致结婚证无效)这就是领结婚证用拿离婚证吗的规定。
再婚去领结婚证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与初婚登记的相同,不需要带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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