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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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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很多方面进行综合确定,一般来说,医疗纠纷鉴定应该注意的事有: 1、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及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2、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3、要求医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意见。 5、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及有关资料。 去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和索赔,最后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诉讼维权。
第一,注意医疗事故鉴定的及时性。《条例》规定,患者应当自知道并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权利将丧失。二、及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材料。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患者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相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可能会因缺乏重要信息或不能充分了解整个医疗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对患者产生不利的鉴定结论。三是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根据《条例》的规定,患者应充分行使鉴定专家在此阶段的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第四,积极参与鉴定。患者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地表达专家的问题。第五,提前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者提前准备。鉴定书中有8个项目,其中第四个特别重要:医疗行为是否违法;第五项医疗过失与人身伤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生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第六,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患者对首次鉴定程序有异议或对鉴定内容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自收到首次鉴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失去权利。
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一方当事人参加鉴定的人数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4、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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