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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归还其入股的钱。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根据你的陈述你和你朋友、你朋友和目标公司的股东都是资金委托管理关系,实际上,你们只是目标公司的隐名股东。 1、朋友妻不愿意“投资转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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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正常情况下其退出的途径就是转让股权给他人,非正常情况还有两种,一是请求公司回购(如《公司法》第75条),二是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可参见《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我们是专业公司商务律师,希望我的答复能够帮助您,您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间查阅有关法律资料。
股东不可以随时退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完全摆脱责任,代持股东应将代持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股东变更。 1、股权持有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投资者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然,股东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持有协议中明确,可以向实际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后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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