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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车主购车时必须要上的保险,其保险责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交通风险,其原则是无过错原则,无论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如下:(1)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交通责任三者险,是必须要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是自愿购买的。(2)出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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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么的问题的答案是: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强制保险的全部责任和不负责任都可以赔偿。交通保险的保险额为1、死亡障碍上限为11万(11000元)2、医疗费上限为1万(1000元)3、财产损失上限为2000元,(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第三方责任保险承担,但第三责任保险不区分损失类别,不负责任赔偿。交通保险和第三者的区别在于交通保险是全国强制的,没有交通保险就不能检查汽车出发。商业三者有选择,顾客不能去。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车情况选择三者,10万.20万.30万.50万和100万。交通保险中有最低不负责任的赔偿,发生双方事故时,不负责任的一方也必须最低负责任的一方,商业三方中没有最低不负责任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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