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明确的人数,但应当写明不批捕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
检察院批捕需要本人签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由被逮捕人签字。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批捕需要审查批捕部门参与,立案监督批捕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具体办理。但需要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则应到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控告或举报。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经审查并进行必要调查取证,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再将申诉或举报材料及调查所获取的证据一并移送审查批捕部门按照程序进行立案监督。
检察院不批捕放人可以不用家属签字的。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予批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检察院不批捕放人的时候,家属是可以不去签字的,这在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放人的时候,那么检察院拘留当事人最长不能够超过37天,如果超过了该限定时间,那么当事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前提下,是可以向有关部门起诉检察院的。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的,普通案件不用检察长签字,由负责批捕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还要由专门的委员会讨论是否采取批捕手段,这样的案件基本要经过检察长签字,下达批捕决定书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