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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按每亩地年收入的25倍补偿。你家的土地每平方米补偿300元,相当于每亩地补偿20万元,每年每亩地收入补偿80...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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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根据草案,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配置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制定。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方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配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后征地,土地法修正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土地产值计算。土地补偿标准不仅要考虑原有用途的年产值因素,还要综合考虑土地地区、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特别是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宅和地面附着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的目的是保证被征收的农民本来的生活得到改善。长期生活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在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基础上,将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新增了社保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城市规划区内被征收的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的住宅,不能提供的按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的城市规划区外,安排住宅基地重建住宅,按新建住宅成本补偿。6、在社会保障方面。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会保险补助资金,记入被征收的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7、草案对征用程序也有原则规定。要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草案允许国务院就征地补偿配置制定具体方法。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用土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元。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47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团所有土地,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制定严格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征收农民的原生活改善。长期生活有保障,保护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征收农民的配置补助和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的住宅补偿、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的征收农民集团所有土地补偿配置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方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配置的具体标准。1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修订,改革后,农民可以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整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村民可以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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