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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机关可以强行指定当事人预付医疗费用,当事人不执行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
关于交通事故谁垫付医疗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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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能涉及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器具辅助费等许多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只有在相关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支持,尤其是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官有自由裁量的空间。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是否应执行伤者的医疗费用,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肇事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治疗,肇事者负有事故责任的,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之内先行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其余的医疗费用可以由伤者自己先支付,也可以由肇事者适当垫付,等伤者医疗终结后再进行总的结算赔偿。
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2、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因为现在的车辆都有交强险,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承担部分抢救治疗费用。这是最保险的赔偿。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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