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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户口,身份证在深圳掉的,目前不可以在深圳补办。到2017年7月可以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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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两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可以办理;否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不可以: 1,首先:身份证的办理机关是派出所(受理机关)并不是公安局(签发机关); 2,其次:截止2016年7月1日止,广东佛山并不是展地身份证受理的十大“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 3,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身份证,应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重庆)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深圳异地居民身份证申办条件: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2、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3、广东非深户籍、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省、直辖市及自治区(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户籍人员;4、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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