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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2、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
对于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子女抚养和探视、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生活困难经济补助等条款是必须具备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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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其内容明显欺诈,或存在强迫、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都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即只有在法律上确定双方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当然必须有双方的签字。其次协议书的内容是由双方约定的,既然要达成协议一致,双方必然会在某些问题上做出一定的让步,或许表面上看是不平等,但出于双方自愿,协议还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要有效的要求:写明登记结婚的日期、办理登记结婚的机关、离婚的原因、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含债务负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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