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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终止,或者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终止条件发生后,将退房通知送达另一方,通知对方终止商品房销售合同。...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商社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无法取得住宅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买费和利息,赔偿损失,卖方可以要求承担购买费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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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 (3)诉讼。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你可以结合合同约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诉讼解决方案。就本案而言,你主张确认合同已于2015年4月6日解除方符合实际情况,且对你更有利。你认为,你于2015.01向开发商催告要求交房,但仅是电话通知,没有书面凭证,如果开发商不承认,便会处于被动。实际上,这种顾虑完全没有必要,你可以已按合同约定,于2015年4月5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该通知第二日到达开发商。解除权已行使,该通知到达对方时双方合同即已解除。而自合同解除时起,开发商即负有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而至起诉时开发商仍未履行该义务,开发商还应向购房者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等。
商品房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大多是依据合同约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2、《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3、《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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