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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卫生部发布的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的规定,医院有义务保管好你的病历,...
如您所述的情况,建议您复制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建议您致电详细沟通就诊情况,可以针对性的出具参考性评测报告,对院方诊疗过程中的检查检验、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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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病历一般在病人手中,去医院看病随诊带来。(2)病人住院的病历,出院后病人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复印自己的病历。(3)妻子还活着,丈夫带户口本,不能去妻子住过的医院,复印妻人的病历。(4)如果妻子去世,怀疑是医疗事故,妻子的丈夫可以带着妻子身份证,在妻子去世后,抓紧时间去封存病历,还要复印妻子的病历,准备和医院打一场医疗事故的官司。门诊病历:病人保存,就诊请带。
一、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你说的属实,对你有利.估计院方对病历做了处理.现在首要任务是取证.1,封存病历,2,搜集其他的人证,物证.3,询问有关当时医护人员情况,并做录音.4,查找有关病历篡改的痕迹或者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病历记录不真实.5,让医院赔钱完事.总之,只要能够证明病历被改过或者记录不真实,病历就失去了它的证明力,医院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医院改病历是最愚蠢的做法。一个做了10年医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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