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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改成已婚状态。变更婚姻状态应该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
不需要。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声明。《民政部关于实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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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事人再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可以更改为已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件;(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在台湾结婚或离婚的,应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可以。当事人再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可以更改为已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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