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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申请财产保全的30日内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保全将被解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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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意见】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章财产保全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第二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执行员执行。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还是有可能会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再次对簿公堂。可是,原告不能因为自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在无凭无证的情况下就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财产保全措施一旦开始,会直接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所以法院在做决定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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