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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你在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装修款41000元是包工包料的。 其次,你要有关于“他就说装修赔了,以后就开始了马拉松似的装修,然后...
交了钥匙不等于交房了:交了房屋的钥匙只是房地产开发商实物上的交付,而房屋的权属并没有交付,只有当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完房屋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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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开始缴纳日期为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开始,所以和你拿没拿钥匙没有关系,你就是一辈子不拿钥匙,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你缴纳物业费。这就是业主在买房时不看房屋使用说明造成的,都是想占点小便宜,反而是自己损失最大,既然你没有拿钥匙,也就是说你还没有验房,开发商建设的房子你就那么有信息?还是自己付钱维修?唉!
对于对方钱不还的行为,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对于您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原因在于,欠您钱的人是修车人而不是修车人的顾客,而车辆和车钥匙是归顾客所有的,并不是归修车人所有的。即使修车人没有还您的钱,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您任何的东西都不能拿,更不要说是顾客的东西。就算您是想让对方还钱,采取自助行为人,那么也只能拿修车人的东西,而不能拿修车人顾客的东西。车辆放在修车人那里修理,但是车的所有权还是归顾客的,而不是修车人的,对于您这种情况,有两种危险。第一,您在咨询中说拿钥匙是告诉了修车人的,但是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的,对方完全可以说自己不知情,您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钥匙的,那么是盗窃。第二,就算您有证据证明拿钥匙已经告诉了修车人,修车人也同意的,但是车辆是顾客的,并不是修车人的,对于不是修车人的东西,他根本没有权利同意您拿走,所以就算他同意了,这种同意也是无效的,所以对于车主来说,您的行为依然是盗窃。您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希望您妥善处理。对于这样做的后果,一旦车主报警的,那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警方认为您只是盗窃钥匙,那么罪责相对较轻,如果警方认为您是想盗窃车辆,那么一辆车的价值高,处罚也就更重了。
新房需要带钥匙证件,包括业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价格支付收据、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支付收据、完税凭证等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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