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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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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购房项目有以下内容:(一)写清楚房款的金额,并且对于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付,每次付款的时间,会不会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有冲突,都应当作出详细约定以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二)需的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额度,一定不要使该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从而避免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三)约定交房时间以及交房时要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的物品如家具、电器等设备,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以免交房时得不到之前口头承诺的物品。(四)约定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的承担问题,当然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在合同中写明。(五)约定房地产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来说房地产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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