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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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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以上是虐待病人刑拘的条件
虐待罪既可公诉也可自诉,无疑是一条很好的建议。在被虐待者无力自救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打击虐待行为,有利于更全面更及时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个“公诉”的含义还可以丰富一点,不仅可以从法律上明确公诉优先于自诉原则,还可以赋予公检法机关对虐待案件有优先介入的权力。例如加强公安机关对家庭成员间虐待行为的干预。在接到受害人、邻居等报警后,公安机关不能以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为由不予理睬,而应立即介入。待深入调查后,依据情节轻重定性虐待行为,该说服教育的说服教育,构成虐待罪的,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严格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也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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