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担保的债权内容; 3、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4、违约责任和争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担保的债权内容; 3、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替人担保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