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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原则 1、分立方在分立中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分立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分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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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帐务就肯定是合并在本部帐务中了,然后作为本部的一个独立部门管理。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话,核算是必须在分公司经营地进行,同时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进行纳税申报的。此后的财务管理政策才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来说都是将本部的财务管理政策复制到分公司去,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当然也定期合并其各项报表。
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会计不能单独计算,但可以纳入总部处理。作为内部会计单位,分公司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交易会计科目,处理内部交易。《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财务报表。
吸收合并分公司账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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